缺書店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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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2
《浮生六记》推理之八
有必要将沈三白夫妻住在鲁半舫家中前后几年的事情做个时间表:
乾隆五十七年 壬子(1792)夏,31岁。夫妻二人第一次被赶出家。之前某年,芸母死,弟失踪。夫妻住在友人鲁半舫家萧爽楼。
同年十月十日(小春十日),(1792)与表妹夫徐秀峰赴广州贩卖。游长江。同年十二月到广州,五十八年正月招妓喜儿。(陈芸一人在鲁半舫家)
乾隆五十八年 四月后,(1793)第一次由广东做生意回到苏州鲁半舫家
乾隆五十九年 甲寅 (1794)六月十八日,游太湖,与船女素云三人饮酒纵乐。(住鲁半舫家)
乾隆五十九年 甲寅( 1794)七月 32岁,再次与表妹夫到粤东做生意归来。(这次,表妹夫带了一个妓女回家做妾。)
乾隆五十九年 甲寅( 1794),知道错怪芸后,父亲接三白夫妻归家。并不许三白做生意。
乾隆六十年 乙卯 (1795)八月五日,33岁,与母亲游虎丘时,三白被吴江的朋友张闲憨拉去半塘,得见妓女冷香之女憨园。芸与憨园成为朋友。同年八月十六日,下雨天,芸与
憨园结拜姐妹,并安排三白与憨园欢爱一次。(此时,沈三白夫妻住在饮马桥父亲家)
通过这张时间表,我们很容易就看到沈三白从31岁——33岁间,记录在案的,至少搞过两个妓女:喜儿、憨园。后者居然还是陈芸安排的!!
夫妻关系这么好的一对,为什么妻子陈芸要安排丈夫搞妓女呢?? -
2009-08-22
《浮生六记》推理之七
两妯娌干上了!不过,这场较量的最终结果实在一点悬念都没有。善良的陈芸哪里会是阴阴气的王氏的对手呀?加上沈三白都不行!就算陈芸再厉害也不行,因为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呀,在势利眼的沈稼夫眼里,阴阳怪气的只会是陈芸!
作者接下去的叙述,一般读者看了都是喜欢得不得了:两夫妻与一般人不同的收藏癖好呀,请人画月下老人当神拜呀,男扮女装出去游玩呀,跑去郊区别人家里消暑呀,种菊花呀,做手工编篱笆呀.....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总之就是要【必得不昧今生,方觉有情趣。】家庭里没有容身的位置,那我们小两口就跑去外面,惹不起,总躲得起吧!
【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买绕屋菜园十亩,课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绣,以为持酒之需。布衣菜饭,可乐终身,不必作远游计也。】这段话将陈芸的理想生活图景说得再清楚没有了,这活脱脱地不正是我们今天很多的“文艺青年”们的理想生活么?可陈芸想的比“文艺青年”们周到多了,人陈芸只负责享受,不用自己干活的,人请工人干,还不用付薪水,薪水用瓜果蔬菜代替,等价支付!
不知道这样的理想算不算不切实际。不就十亩地、盖个房么,到底要花多少钱才能满足这个要求呢????诸位自己换算吧。我还是回去正在供数的家里,洗洗睡算球。
紧接着在郊区农家避暑之后,这二人做了另外一件事情:游太湖的时候,顺便替父到吴江去吊祭钱师竹。具体行程是这样安排的:
【“...君先登舟,妾当继至。”余曰:“若然,归途当泊舟万年桥下,与卿待月乘凉,以续沧浪韵事。”】
二人用的借口是【托言归宁】,陈芸说自己要回娘家。而陈芸这么想出门目的是为了【一宽眼界。】,三白这么想陈芸也能出门的目的是【当泊舟万年桥下,与卿待月乘凉,以续沧浪韵事。】风流双鱼座沈三白果然比较老实,目的也明确,就是找个风景好的地方做爱。
哎,这借口的水平也太低了点,两家是表亲,亲戚自然常有走动,有没有回娘家很容易就露馅的嘛,最不该的,就是还带了一个仆人一起走,多张口泄露行踪不说,还能仔细描述此二人都做了些什么。原本是受命拜祭,生生被这二人变成了出门游山玩水,等于是不务正事。当时,这二人已经被赶出家门了,住在朋友鲁半舫的萧爽楼中,这么一通编造借口,等于是欺骗朋友嘛。
游山玩水也就算了,千不该万不该,夫妻两人居然在船上同渔家女素云一起喝酒唱歌,还喝了个三人皆醉。最糟糕的是,隔不了几天,这趟行程的诸般情事就传到了鲁夫人的耳朵里了。书中是这么叙述的:
【越数日,鲁夫人误有所闻,私告芸曰:“前日闻若婿挟两妓饮于万年桥舟中,子知之否?”芸曰:“有之,其一即我也。”因以偕游始末详告之,鲁大笑,释然而去。】
真的释然而去了吗?我看不是,恰恰是闹了个满城风雨,故事都给编得走了样了,才传到了寄居的朋友家中。你说说,这样的情况让朋友如何消受他二位呢?作为朋友的鲁半舫都不好意思找沈三白询问情况了,要派鲁夫人变着戏法地询问。
等于是让朋友难做人嘛。满城疯传,鲁家收留的被赶出家门的一对夫妻荒诞不经,夫妻一起同妓女喝酒纵乐!(谣言的具体内容:【前日闻若婿挟两妓饮于万年桥舟中,子知之否?】)在人屋檐下都不懂得洁身自爱! -
2009-08-22
《浮生六记》推理之六
【余堂伯父素存公早亡,无后,吾父以余嗣焉。】读了这句话,才知道沈三白在沈家没什么地位除了因其人生观与其父的要求有冲突,又娶了个穷苦女人做老婆之外,更早的时候,沈三白其实已经不算是沈稼夫的家里人了,而是沈稼夫死去哥哥的家里人,即使是过继的,又即使该伯父已死,这都算是一个极为确凿的事实。想来沈三白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被过继给其伯父为子的了,又或者在其伯父去世之前,两人是一起生活的,想来,此伯父,应该是很疼爱沈三白的。
作为长子,按说不应该过继给别人才对,那么沈稼夫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原因应该有两点:1.沈稼夫想要合理获得其哥哥的财产。2.沈稼夫一开始就不疼爱沈三白/过继长子沈三白比较有诚意,可以让沈稼夫的哥哥无法拒绝提议。
贪婪难道是会遗传的么?作为上一辈的沈稼夫用合理手段窃得大哥财产,而下一辈的沈启堂用争宠和陷害的手段来窃得本该属于自己大哥的财产。当然,名义上沈三白已经不是沈稼夫家里的人了,沈启堂变成了唯一男丁,从道理上来说,他才是沈家财产的合法继承人。沈三白不过是沈启堂的堂哥而已。
既然是这样,沈启堂又何必做那些恶心的事情呢?有时候,人性之恶可以达到的程度真是让人匪夷所思。余启堂弟妇,王虚舟先生孙女也,催妆时偶缺珠花,芸出其纳采所受者呈吾母,婢妪旁惜之,芸日:“凡为妇人,已属纯阴,珠乃纯阴之精,用为首饰,阳气全克矣,何贵焉?”】
初看这句话,觉得表达有问题,弟妇【催妆时偶缺珠花】这件事情都没说完,就突然转跳去讲陈芸送首饰给婆婆,牛头马嘴嘛!看来,应该是弟妇缺珠花,临时找陈芸借用,陈芸却不给才对。不但不给,转手找了个机会,就转送给了婆婆。这一件事又是如何说起?陈芸那么小心的一个人干嘛要得罪王氏呀?好歹是妯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就算要争婆婆的宠爱,也不至于就把结婚前沈稼夫给的金银首饰聘礼都给了婆婆吧?(这一给不打紧,直接导致后来生活困窘又生大病的时候没了首饰可以典当。)也难怪婢妪们痛惜不已,搞不清楚这个女人脑袋瓜出了什么毛病。
其实,这样的事情对于陈芸这样一位女子来说一点不奇怪,是很顺利成章的,陈芸就是一个爱憎分明的女子,重情重义,别人对她好一分,她还十分给人,别人对她不好,她即使不会当年给脸色,却也一定不愿意跟这个人打交道。
但,拒绝给珠花这件事情并不这么简单,首先,这个行为,是一次总还击,是对之前七夕望的时候被惊吓致病的还击,也是对沈启堂这个小叔子是不是欺负自己两口子的还击。其次,对于王氏这个名门闺秀,大家小姐的形象、做派、性格等,陈芸一定是很不喜欢的。不仅不喜欢,而且不愿意同这个女人有什么牵连。
说陈芸不喜欢王氏,是有证据的,证据就是陈芸对婢妪说的那番话:【“凡为妇人,已属纯阴,珠乃纯阴之精,用为首饰,阳气全克矣,何贵焉?”】却原来,这话是含沙射影在说王氏一身阴气,爱打扮,随出自名门,却全无一点贵气呢。
两妯娌干上了! -
2009-08-13
《浮生六记》推理之五
在继续往后看之前,回顾一下三白这对小夫妻在新婚的头半年都做了些什么。为此,简要列个名单: 1.正月二十二日,沈与芸结婚。当日,因为也是夫家姐姐出嫁,陈芸出堂陪宴。沈三白与伴娘对酌,大醉。 2.正月二十三日,二人继续做招待员,直到深夜。 3.正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点,刚做了两天小舅子三白送嫁其姐,后半夜才回到家,二人第一次欢爱。 4.二月二十二日,刚结婚一个月的三白被父亲强送到赵省斋处随侍,一待三个月,因相思,魂魄颠倒,丢人现眼。同期,陈芸一人在家,伺候婆家。 5.五月底,三白从杭州归家,夫妻重聚。 6.六月——七月十五日(七月望),a.芸因署罢绣,禀过婆婆后,到我取轩消夏,夫妻课书论古,饮酒射覆,度过N天。 b.某日,谈诗论文,评李杜,说楚辞,道汉赋。c.家庭之内,或暗室相逢,窄途邂逅,必握手问曰:“何处去?”私心忒忒,如恐旁人见之者。实则同行并坐,初犹避人,久则不以为意。芸或与人坐谈,见余至,必起立偏挪其身,余就而并焉。d.表现相敬如宾恩爱摸样,搂搂抱抱。e.七夕夜,拜天孙,刻“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图章二枚。f.七夕夜,我取轩中谈风论月,月沉方眠。g.七月十五日,鬼节,再次邀月对酌 ,并互相打趣。h.七月十六日,被吓病在床,之后困顿二十天。 其实,这许多事情归结起来就一件事——人前人后,作恩爱秀。虽然不是装逼,是自自然然发自内心的。无奈,当时的世俗礼法哟。。。。。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二人眼前眼后多少闪闪发亮时灭时亮的眼睛,与错愕表情......最糟糕的是,在大多数人看来,这两人居然困顿二十天,说是被鬼吓病了.......不明白状况的还以为是此二人纵欲过度所致。哎,要如今,这么恩爱的住在豪宅里的小夫妻只会羡煞旁人,家里人更是高兴都来不及,何至于引人侧目呀。看看香港富豪李家的李家诚和徐子淇就知道了。真他妈的生不逢时! 还没完。 八月十五中秋,二人病刚刚好了,精神也来了,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傍晚的时候到隔壁的沧浪亭游玩及烹茶喝,还带着小姑和一妪一婢一老仆(一妪一婢扶着少奶奶,老仆引路),还让老仆贿赂守园人(【先令老仆约守者勿放闲人,于将晚时,偕芸及余幼妹,一妪一婢扶焉,老仆前导,过石桥,进门折东,曲径而入。】),不让其他人入园,好在一般人都去街头走月亮,傍晚要吃饭,也没人要进沧浪亭,要不然势必引起公愤。不过,这次夫妻二人吸取了鬼节时候的教训,天黑上灯的时候赶紧收拾妥当匆匆回家。而其实这一天是大家都可以出门的日子,且不论男女老幼,没有避忌。讽刺的也在这里,沈三白夫妇不敢出门了——怕人多,被趁乱陷害。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二人做的事情实在不能说是不上道,是上上道也,多会享受生活呀,多有情趣呀。可是,还是那句,生不逢时呀。倒霉的是,这二人又不受宠,病了二十天,又遇上中秋节,原也该出门透透气,理所当然的事情,却只能因为不受宠、受排挤,虽然早早回了家,恐怕还是变成了别人的话柄,被报告给了父亲沈稼夫公知道。 【 吾父稼夫公喜认义子,以故余异姓弟兄有二十六人。吾母亦有义女九人,九人中王二姑、俞六姑与芸最和好。王痴憨善饮,俞豪爽善谈。每集,必逐余居外,而得三女同榻,此俞六姑一人计也。余笑曰:“俟妹于归后,我当邀妹丈来,一住必十日。”俞曰:“我亦来此,与嫂同榻,不大妙耶?”芸与王微笑而已。】 这段话也有些意思,其实是一伏笔。伏在哪里呢?且同第三卷的卷首第一段做个参照:【人生坎坷何为乎来哉?往往皆自作孽耳,余则非也,多情重诺,爽直不羁,转因之为累。况吾父稼夫公慷慨豪侠,急人之难、成人之事、嫁人之女、抚人之儿,指不胜屈,挥金如土,多为他人。余夫妇居家,偶有需用,不免典质。始则移东补西,继则左支右绌。 谚云:“处家人情,非钱不行。”先起小人之议,渐招同室之讥。“女子无才便是德”,真千古至言也!余虽居长而行三,故上下呼芸为“三娘”。后忽呼为“三太太”,始而戏呼,继成习惯,甚至尊卑长幼,皆以“三太太”呼之,此家庭之变机欤?】还要同这一卷的倒数第二段参照:【余即叩别吾母于九妹倩陆尚吾家,盖先君故居已属他人矣。吾母嘱曰“汝弟不足恃,汝行须努力。重振家声,全望汝也!”】伏在a.老头子是靠认干儿子给人钱花做社会关系,要换取的,多半是以为可以赚到更多钱财或功名,实情恰恰相反。b.老太婆认干女儿是为自己留条后路,最终得偿所愿,被赶出家门的时候,在第九个干女儿家得以栖身。或许,也是给了钱予【九妹倩】的结果罢,反正是将死之人,对于九妹倩来说,养不了多久不说,还既能赚名声,又能赚银两,一举两得。 自家大女儿、小儿子、小女儿都不肯养,别人肯养沈老太太,也算不错啦。(想想,我就周身寒冷)
(这老太太最后总算说了几句良心话:[汝弟不足恃....]明知道都是小弟弟为夺财产搞鬼,却这时候才说,晚了!)
这么一对照,始明白气愤之所在,始明白沈老爷之厚此薄彼到何种程度。其人宁愿【急人之难、成人之事、嫁人之女、抚人之儿,指不胜屈,挥金如土,多为他人。】而自家儿子已经靠典当居家度日了,他也不给一分一毫,这算哪门子的生身之父呀?这样的对待最终导致了什么呢?因为穷,先是【先起小人之议,渐招同室之讥。】而后【余虽居长而行三,故上下呼芸为“三娘”。后忽呼为“三太太”,始而戏呼,继成习惯,甚至尊卑长幼,皆以“三太太”呼之】地位直线下降,到了没有家庭地位的地步。大奶奶变成了三太太,真不知道三白一家四口日子是如何撑下去的,呜呼得我心痛不已。 家庭的温暖在哪里?对人起码的尊重在哪里?哪里是人在做人,分明是钱在做人尔! 太沉重了,说点小八卦:【余笑曰:“俟妹于归后,我当邀妹丈来,一住必十日。”俞曰:“我亦来此,与嫂同榻,不大妙耶?”芸与王微笑而已。】最后的相视微笑有点意思。此王二姑、俞六姑其时都是未嫁之人,豆蔻年华,估计年龄比陈芸要小。从愈的行为和言论看,很显然其人是还未开男女之窍的,完全不懂男人女人睡在一个床上是怎么回事。而王二姑呢?她懂得,要不然不至于在听了愈的言论后跟陈芸相视微笑。这个心领神会的微笑很微妙,到底是跟哪位有私情呢? 其实,真正厚此薄彼的此,正是在小儿子启堂身上。 且看作者文字:【时为吾弟启堂娶妇,迁居钦马桥之米仓巷......余启堂弟妇,王虚舟先生孙女也......】初时我不懂,为什么弟弟结婚,全家要迁居饮马桥呢?爱莲居不是住得好好的么?且饮马桥房子又不好:【屋虽宏畅,非复沧浪亭之幽雅矣。】百思不得其解,突然就开朗了:势利眼又要面子的沈稼夫将爱莲居变卖为钱做了聘礼,并搞了热闹的婚礼,只为能像模像样地迎娶著名书法家王虚舟的孙女!沈稼夫公对这个小儿子的爱惜可真是厚矣!自然,对其的期待也是厚得不能再厚了,巴望着靠这个儿子,及为其铺好的关系网,能够颐养天年,好好享受呢! 现在,我们终于真正了解了沈三白的婚事为什么会那么寒碜的原因了——沈三白根本就没有结婚应该有的排场!有的,只是被漠视,被伤害。因为娶了穷丫头的沈三白已经没有前途可言了,不再能够被沈稼夫利用了。不求上进的沈三白是丢沈家脸面的阿土物! 没有太多留恋,作者笔锋一转:【吾母诞辰演剧,芸初以为奇观。吾父素无忌讳,点演《惨别》等剧......】这段却是在说父母亲之间的关系了。表面上看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其实暗表的是沈稼夫完全不将夫人放在眼里的事实。在妻子生日的时候,本该热闹愉快的人之常情,却被一出《惨别》彻底毁掉了,意头不好就不说了,这样的事情真不知道那些戏子和下人会怎么看待这对夫妻。看来,沈稼夫是完全不在意这一点的,这是他公然的挑衅,是夫妻之间的暗战! 总算有个乖巧的干女儿出来打圆场:【见芸一人支颐独坐镜窗之侧,余曰:“何不快乃尔?”劳曰:“观剧原以陶情,今日之戏徒令人断肠耳。”俞与王皆笑之。余曰:“此深于情者也。”俞曰:“嫂将竟日独坐于此耶?”芸曰:“候有可观者再往耳。”王闻言先出,请吾母点《刺梁》、《后索》等剧,劝芸出观,始称快。】看来,这王二姑是陈氏老婆婆的得力干将也!这一圆场,总算给陈氏挽回了一点面子。或许,与王二姑有私情者却是沈稼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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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3
《浮生六记》推理之四
【芸作新妇,初甚缄默,终日无怒容,与之言,微笑而已。事上以敬,处下以和,井井然未尝稍失。每见朝暾上窗,即披衣急起,如有人呼促者然。余笑曰:“今非吃粥比矣,何尚畏人嘲耶?”芸曰:“曩之藏粥待君,传为话柄,今非畏嘲,恐堂上道新娘懒惰耳。”余虽恋其卧而德其正,因亦随之早起。自此耳鬓相磨,亲同形影,爱恋之情有不可以言语形容者】。
【终日无怒容】者,我开始也不是很明白,干嘛说怒容呢?说其它表情不行么?细想之下,方才明白这样的表达是极为婉转地省略了怒容的前因。前因是什么呢?不被待见,给脸色看,喝斥,干活,等等等等吧。受了婆婆或者公公的委屈,不但脸上没有表现出不快,甚至私下里面对丈夫的时候,也是微笑着,或许,是不愿意丈夫难做罢,委屈着自己,每日【事上以敬,处下以和,井井然未尝稍失。】。哎,做个小媳妇不容易呀,难怪以前人说: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熬成了婆的女子,又反过来给新媳妇委屈,冤冤相报何时了....呵呵,题外话。
陈芸在最初,确实是想做个好媳妇的,巴望着能同公婆小叔子小姑仆人什么的和谐相处,所以,她很努力地适应和贡献,试图讨好每个人。哎。
好在有个体恤自己的丈夫呀,虽然是个没有地位的丈夫。
【而欢娱易过,转睫弥月。时吾父稼夫公在会稽幕府,专役相迓,受业于武林赵省斋先生门下。先生循循善诱,余今日之尚能握管,先生力也。归来完姻时,原订随侍到馆。闻信之徐,心甚怅然,恐芸之对人堕泪。而芸反强颜劝勉,代整行装,是晚但觉神色稍异面已。临行,向余小语曰:“无人调护,自去经心!”及登舟解缆,正当桃李争研之候,而余则恍同林鸟失群,天地异色。到馆后,吾父即渡江东去。】
不幸得很,沈稼夫公是个势利眼,他才不管你是不是才结婚刚满一个月,还不是很适应新的环境需要丈夫的照顾呀什么的,结婚才一个月的沈三白被父亲押回杭州习幕老师家去了。说是习幕,其实不过是打杂而已吧。而沈稼夫又是干什么的呢?原来,沈老爷子是【专役相迓】的,帮助主人家做些迎来送往的招待工作罢了。
旧时,没有功名的读书人,称为准士,有功名的则称为士,会记录在册,而准士不被记录,这样的人可以说在清朝有很多,并很有代表性。士人的社会生活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大部分士人均不是物质资料的直接生产者,他们的物质生活以消费为主,精神生活则包括创作与消费两方面。三白是准士,其夫是否是士,我没有查考,估计也无从查考。准士恐怕是读书人里面最底下最卑贱的一层了,估计数目还很庞大,能够有功名,又能够当官的,毕竟还是少数。那么,一介准士的生活出路是什么呢?通常有几种选择:
做幕僚,或幕僚的助手;
做生意,会被不齿,不过也许可以赚到大钱,有了大钱就可以被看得起被巴结,甚至有功名有官做,没赚到钱之前您就只能被看不起;
卖字卖画为生,替人写信,这通常是会饿死的;
祖上有 产业,继承之,不愁吃喝;
也许还有不同类型,我只是挑典型的举个例。
如此看来,沈三白在完全独立之前,确实是只能依靠老豆的,要不然就会没钱花。可惜,沈三白不得宠爱。
不管怎样,18岁少年人,识得了男女之事,方浅尝,即被暴力阻断恩爱,这种难受劲,相信诸位过来人都深有体会。从这三个月里来往的书信而言,我们似乎看不出什么,不过,【芸虽时有书来,必两问一答,中多勉励词,余皆浮套语,心殊怏怏。】为何两问才一答呢?猜想多半是另一个问题不敢回答,因为回答了会害丈夫担心,又不能撒谎,撒谎是不敬,又违心,于是索性不回答,说些浮套的言辞,带过算数。一边是少年郎君相思无解,另一边是青春少妇饱受委屈,婆婆小叔小姑的委屈,不得见到丈夫的委屈。苦啊。
怏怏不乐的三个月,挂在脸上,自然被做老师的赵省斋看在眼里,恐怕头一个礼拜就看出来了,于是放人回家,又一次让沈老爷失了面子。
得以相见的三白夫妻【握手未通片语,而两人魂魄恍恍然化烟成雾,觉耳中惺然一响,不知更有此身矣。】我最喜欢【觉耳中腥然一响,不知更有此身矣。】这句话,很有共鸣。之后,一直到七夕之前,一对小夫妻的诸般情事在字里行间铺叙,读者读着,想必也是快乐莫名吧。而这短短的三个月时间,恐怕也是他们夫妻一辈子中最快乐的三个月。(结婚在正月,一个月相处,后来离开三个月,即到了五月底,然后三白回家,恩爱到七夕,五月底到七月七,不到两个月时间,满打满算算他们三个月吧)
18岁,不过是孩子。如今的孩子18岁的时候也只能读书而已,哪里经得起这许多艰难与委屈呀。可怜的陈淑珍,一辈子中只有在沧浪亭畔爱莲居西间壁的这三个月最是幸福,之后便是变本加厉的磨难与痛苦。
那么,好好的七夕节怎么就变成了致病的节日了呢?且是两人皆病倒。莫非真是被鬼吓到?看看原文的描述:【七月望,俗谓鬼节,芸备小酌,拟邀月畅饮。...酒未三杯,忽闻桥下哄然一声,如有人堕。就窗细瞩,波明如镜,不见一物,惟闻河滩有只鸭急奔声.余知沧浪亭畔素有溺鬼,恐芸胆怯,未敢即言,芸曰:“噫!此声也,胡为乎来哉?”不禁毛骨皆栗。急闭窗,携酒归房.一灯如豆,罗帐低垂,弓影杯蛇,惊神未定。剔灯入帐,芸已寒热大作。余亦继之,困顿两旬。】初时,我以为是石头呀什么的自己掉进水里,后来仔细想,终于得出结论,所谓被鬼吓到,实在是被家人故意惊吓,原因很简单,作者自己说的:【芸已寒热大作。余亦继之,困顿两旬。】这里的【余亦继之】是什么意思?这同时被吓到的二人,却是一前一后患病?没道理呀?(真是鬼,就该二人同时得病!)我想,恐怕是更年轻的弟弟,得意间偶然暴露,导致三白搞清楚了不是鬼而是自己的弟弟投石入水后,继而被气病的。关于这一点,翻看前文是一点端倪也看不出来的,只能往后看才能明了。







